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讀安德森,《想像的共同體》之一

※ 粗題為我所加,斜體是我的眉批或問題。

原文見:Benedict Anderson 著,吳叡人譯,《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台北:時報),2010.05,頁37-46。



  安德森的問題意識源自對號稱國際主義的社會主義國家(中越柬)大亂鬥,檢討馬克斯主義對民族論述的匱乏。並討論Nationality:


  1. 民族特質或性格。
  2. 民族主義或情感。
  3. 屬一特定民族的事實;特定國家(State)的公民/臣民身分,或界定這種身分的法律關係。此種關係涉及個人對國家的效忠與國家對個人之保護(國籍)。
  4. 作為一個民族的分別而完整的存在;民族的獨立。
  5. 一個民族;一群潛在但非政治上的民族的人民(People);一個族群團體(Ethic group)。

  與其像吳叡人所說安德森避開定義民族特徵這場爛仗,倒不如說安另闢蹊徑的提出他所定義的民族一種特殊類型的文化人造物(Cultural artefact),興於十八世紀末,在多個各自獨立的歷史力量複雜交會下出現,並逐漸模式化而為各種社會領域所吸納。

  安認為「民族」一詞在歷史學的現代性和民族主義者口中的古老性,既是普通(大家都有自我認同)亦是獨特(偏偏都覺得我們跟別人不一樣);於此同時也批判民族主義在哲學上的困乏(都沒有大咖,他只好自己來)。安從人類學的角度出發,指出民族是一種想像的政治共同體就憑這句話紅透半邊天),並且是被想像為本質上有限的(limited),同時也享有(「想有」算嗎?)主權的共同體。

  安在本章值得學習的是:(一)提出與以往全然不同的觀點;(二)引赫南、蓋爾都只引最關鍵的那句,並且加以解析或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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