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0日 星期一

讀Timothy Baycroft "Nationalism in Europe, 1789-1945" 之一

※ 粗題為我所加,斜體是我的眉批或問題。

原文見:Baycroft, Timothy. Nationalism in Europe 1789-1945.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pp.1-9


  提摩西謝菲爾德大學的法國近代史高級講師(相當於北美的副教授),他在研究上的專長是民族主義、身份和記憶,而他最主要的關懷是何謂「民族/國家」。本書(暫譯:《民族主義在歐洲,1789-1945》)以時間(歐洲近現代史)為斷線,淺談民族主義在歐洲的發展及其變化。第一、二章首先處理的是「民族」一詞在法國大革命爆發到拿破崙垮台的意涵。第三、四章則進一步探討民族的概念;第五章論馬克斯主義與民族主義學說;第六、七章談1870-1914 的民族主義乃至帝國主義;第八章以戰間期的民族主義為結。章節後附上當時的史料,可供課堂討論之用。
  
  提摩西首先指出「歐洲民族主義/民族國家何時出現」本身就是個備受爭議的議題,這些問題與根植於重大衝突的民族主義、隨「民族」而來的民主與社會進步使知識分子、政客、改革者、社運者等人深入其中。

  和安德森一樣,提摩西試圖(用更簡單的方式)去定義何謂民族:所謂民族可以從共同的祖先、語言、宗教、文化、歷史傳統、領土,而帶有政治意涵的領土被認為是最常使用的標準。這種定義不用走出歐洲,馬上就被瑞士(四種語言)和奧地利(說德語)挑戰。由此提摩西進一步帶出「認同」問題(有點像剝洋蔥)。

  透過國家機器所確立的領土是構成民族國家的基本要素,個體對群體的「認同」卻是造成民族統一或分裂的關鍵。這裡的認同包含了「值得守護的價值」,由此可發展成具民族優越感/排外情緒的愛國主義。

  值得注意的是安德森對於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之間的相關性與提摩西不太一樣

  提摩西認為民族運動不一定是要分裂國土,也有可能是當代思想的具體實踐。受到啟蒙思想影響的法國推翻以君主、貴族和教士為主的舊制度,重建以自由、平等、博愛的國度,並以立法權取代君權。也就在這個時候,民族成為政治上的專有名詞。

  倘若從吳叡人的翻譯來看,以「民」族譯Nation 的精神頗為相似。

  1789年隨"What is the Third Estate" 的出版掀起法國人民與貴族、教士間的矛盾(這本書的影響力猶如北美十三州的《常識》),使得原來的經濟危機擴大為政治與社會危機,終於引爆革命。外國勢力的介入挑起法國人民的愛國情操(基於對啟蒙思想與革命的認同),愛國言論、詩歌迭出。國民兵制度使法國人團結在一起,隨拿破崙戰爭向歐洲四散且在地化成各種型態。
  
  提摩西在本章的重點是指出法國的民族的「認同」始於對啟蒙價值的擁護,這種論述當然只能解釋法國,但值得重視的是他對當時的歷史脈絡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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